石油化工氣體探測器安裝規范
1、 檢測器宜布置在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釋放源的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2、可燃氣體檢測器的有效覆蓋水平平面半徑,室內宜為7.5米,室外宜為15米。在有效覆蓋面積內,可設一臺檢測器。有毒氣體檢測器與釋放源的距離,室外不宜大于2米,室內不宜大于1米。
3、應設置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的場所,宜采用固定式;當不具備設置固定式的條件時,應配置便攜式檢測報警儀。
4、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宜為相對獨立的儀表系統。
5、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的設備區內,當檢測點位于釋放源的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時,可燃氣體檢測點與釋放源的距離不宜大于15米,有毒氣體檢測點與釋放源的距離不宜大于2米;當檢測點位于釋放源的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時, 可燃氣體檢測點與釋放源的距離不宜大于5米,有毒氣體檢測點與釋放源的距離宜小于1米。
6、當可燃氣體釋放源處于封閉或半封閉廠房內,每隔15米可設1臺檢測儀,且檢測器距任一釋放源不宜大于7.5米。有毒氣體檢測器距釋放源不宜大于1米。
7、比空氣輕的可燃氣體釋放源處于封閉或半封閉廠房內,應在釋放源的上方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器,還應在廠房內最高點易于積累可燃氣體處設置檢測器。
8、不在檢測器有效覆蓋面積內的下列場所,宜設檢測器:
1)使用或產生液化烴/或有毒氣體的工藝裝置,儲運設施等可能積聚可燃氣體、有毒氣體的坑地及排污溝最低處的地面上。
2)易于積聚甲類氣體、有毒氣體的“死角”。
9、檢測比空氣重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的檢測器,其安裝高度應距地坪(或樓地板)0.3米-0.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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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檢測比空氣輕的可燃氣體或有毒氣體的檢測器,其安裝高度宜高出釋放源0.5-2米。
(一)弄清所要監測的裝置有哪些可能泄漏點,分析它們的泄漏壓力、方向等因素,并畫出探頭位置分布圖,根據泄漏的嚴重程度分成Ⅰ、Ⅱ、Ⅲ三種等級。
(二)根據所在場所的氣流方向、風向等具體因素,判斷當發生大量泄漏時,可燃氣體的泄漏方向。
(三)根據泄漏氣體的密度(大于或小于空氣),結合空氣流動趨勢,綜合成泄漏的立體流動趨勢圖,并在其流動的下游位置作出初始設點方案。
(四)研究泄漏點的泄漏狀態是微漏還是噴射狀。如果是微漏,則設點的位置就要靠近泄漏點一些。如果是噴射狀泄漏,則要稍遠離泄漏點。綜合這些狀況,擬定出最終設點方案。這樣,需要購置的數量和品種即可估算出來。
(五)對于存在較大可燃氣體泄漏的場所,根據有關規定每相距10—20m應設一個檢測點。對于無人值班的小型且不連續運轉的泵房,需要注意發生可燃氣體泄漏的可能性,一般應在下風口安裝一臺檢測器。
(六)對于有氫氣泄漏的場所,應將檢測器安裝在泄漏點上方平面。
(七)對于氣體密度大于空氣的介質,應將檢測器安裝在低于泄漏點的下方平面上,并注意周圍環境特點。對于容易積聚可燃氣體的場所應特別注意安全監測點的設定。 被測氣體的密度不同,室內探頭的安裝位置也應不同。被測氣體密度小于空氣密度時,探頭應安裝在距屋頂30cm外,方向向下;反之,探頭應安裝在距地面30cm處,方向向上。
(八)對于開放式可燃氣體擴散逸出環境,如果缺乏良好的通風條件,也很容易使某個部位的空氣中的可燃氣體含量接近或達到爆炸下限濃度,這些都是不可忽視的安全監測點。
(九)氣體報警器的周圍不能有對儀表工作有影響的強電磁場(如大功率電機、變壓器)。
(十)報警器是安全儀表,有聲、光顯示功能,應安裝在工作人員易看到和易聽到的地方,以便及時消除隱患。
(十一)報警器的安裝高度根據氣體比重來定,如果距地面就大概在60公分,如果距離房頂就大概60-70公分,以便于維修人員進行日常維護。
(十二)報警器探頭主要是接觸燃燒氣體傳感器的檢測元件,由鉑絲線圈上包氧化鋁和黏合劑組成球狀,其外表面附有鉑、鈀等稀有金屬。因此,在安裝時一定要小心,避免摔壞探頭。
(十三)露天探頭的安裝可根據被測氣體的密度而選擇安裝高度,特別注意的一點是探頭應安裝在下風側。
(十四)報警回路的連接電纜要加保護套管,在探頭的接線處最好加金屬軟管,并注意要與工廠的防爆等級一致。
(十五)安裝調試后,一定要裝透氣防水罩,以免雨水進入損壞探頭。